土地征收

部门:90.(12月29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市委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 提问人:开心就好 时间:2017-12-28

主持人好,我们是原大生镇大生村,现村里说政府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并没有任何告示,只是他们找了几个人签字,并说他们是队委,是不是合理合法。他们有没有这种权利。土地确权证在我们自己手里,我们是不是应该有知情权。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登陆(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