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并殴打她人

部门:19.(5月19日)泰兴市 提问人:小  羽 时间:2017-05-18

我是河失镇西荡村村民,我村有人占用集体排水土地修盖房屋,占用集体道路堆放草堆,并砍伐他人树木,2017年4月6号我母亲前去理论,被他打伤,报警然后去了医院,派出所说没达到轻伤、没有人证,不能处理,让找村干部协调解决,村干部说打架应该找派出所,就一直相互推脱不给处理,问:打架没到轻伤没人证就可以不用处理吗?问:非法占有为目的修建房屋不该拆除吗?电话18351125346
部门回复:
河失镇回复: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两户有矛盾多年,这次发生打架纠纷无其他目击证人,伤者住院花了约2700元,目前正在协调。举报者反映的占地建房,已经形成十多年,两户公地村己协调好由村收回搞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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