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

部门:18.(5月15日)市环保局 提问人:136****420 时间:2017-04-01

泰兴市滨江镇大何庄养猪厂建在村民居住地中心处,苍蝇,臭味难闻,村民多次打市长热线,跑环保部门,记者电话等,2016年7月28日前电视台曝光,28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罚款,立即停止生猪养殖,市长热线电话、环保部门回复到10月30日结束后不准再养猪了,10月31日打电话不接电话,村民去环保部门找说领导不在或正在协商,说他们也没有办法等推诿,市长热线说知道了向有关部门反应,100多天了,这期间在干吗?老百姓生命还没有猪的命重要吗?"" 已回复 回复内容: 自2016年7月13日接到反映该村四组一养猪场距离居民区太近,气味非常难闻的来信来访后,镇负责人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环保工作人员到场调查。该养猪场2008年就已建成生产,调查时生猪存栏量达670头左右,卫生环境较差,环境保护设施未建。工作人员形成调查报告后,滨江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于8月8日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村两委会做好群众的维稳和解释工作,同时要求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从关停的角度解决矛盾。 泰兴市环保局分别于7月22日、26日对养猪场负责人进行了问话调查,28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日又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月8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的环保违法行为正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到10月31日晚,该养猪场负责人已经主动与大何庄村两委会达成协议:养猪场的生猪只出不进,拿出三万元作为保证金,到2016年11月10日前全部出栏,不留一头,养猪场另作他用。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环保科 2016年11月1日 2017年3月6又继续养猪,目前50头,已经打12345电话说了望解决。 目前问题点: 1、派出所出面调解,2016年11月10前猪粪清理干净,3万元押金作为保证金由村里保管,到目前为止粪便并没有清理干净,没有通知村民为什么退了保证金? 2、违章建筑至今为止为什么没有拆? 3、原就违法养猪,禁止不到4个月现在又养猪无视国家的法律,怎么处理、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还周边老百姓卫生环境。
部门回复: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泰兴市滨江镇大何庄养猪场违规养猪及粪便未清理干净等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已要求泰兴市环保局立即派员再次去现场核查相关情况。谢谢!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登陆(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