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泰兴一家医疗器械厂,已经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但是我们信用等级为M级

部门:(3月9日,3月25日)市工信局★、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 提问人:151****0266 时间:2020-03-09

我们是泰兴一家医疗器械厂,已经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但是我们信用等级为M级。所以想了解一下是否可以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留抵退税优惠?这项政策对信用级别有没有要求?
部门回复:
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称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对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未做要求。 因此,如果你公司已被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部门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自2020年2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留抵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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