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的扶贫保险有哪些政策

部门:(7月8日,7月24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提问人:188****0123 时间:2019-07-08

想了解下海陵区的扶贫保险有哪些相关政策
部门回复:
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是一项针对低收入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出台的救助政策,实行期限是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参保对象为“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不含五保贫困户)。 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五项:一是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参保对象在门诊就诊慢性病,根据当地医保政策,在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封顶线标准上调200元。二是实行重大疾病初次诊疗补助,参保对象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初次确诊为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等2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给予重大疾病初次诊疗一次性补助金2000元。三是实行住院费用补助,参保对象在已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因病住院产生的符合参保地区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含大病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部门医疗费用补偿(如民政医疗救助)后,健康扶贫补充保险起付线1000元以上剩余部分由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再次进行补助;参保对象为一般贫困户的,补助剩余部分30%;参保对象为低保贫困户的,补助剩余全部部分。但每人每年再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四是实行住院生活补助,参保对象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单次住院超过15天(含)的,本次住院按照40元/天的标准给予住院生活补助,全年累计住院生活补助不超过90天(3600元)。五是失能护理补助,参保对象在保险期间首次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经相关部门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导致全部生活需要由他人照料护理的,给予一次性失能护理补助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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