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存在违法乱纪现象

部门:(5月27日,6月12日)市民政局★;海陵区民政局、高港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局 提问人:敷衍 时间:2019-06-06

永安镇上桥村五组西边(正大饲料厂东边围墙边上)的河属于队里的集体财产,在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也没有交任何钱的情况下村干部尽然同意让个人去养鱼养龙虾和海,此处水域本来是禁止养殖的,为什么村干部会同意他去养殖,村干部在里面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希望有关领导查清楚,追缴多年养殖的承包费用
部门回复: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部门职能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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