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嘉宾领导好! 本人泰州下属县级市的城镇居民,现已70岁,没有退休金。但本人工作了近40年,1968年...

部门:(4月1日,4月17日)市人社局★;海陵区人社局、高港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 提问人:平王 时间:2019-04-01

主持人好!嘉宾领导好! 本人泰州下属县级市的城镇居民,现已70岁,没有退休金。但本人工作了近40年,1968年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在日用品厂任职,1983-1996在工商局下属的工商所任协管员(96年被辞退),因工作能力强,在被辞退后,1996年-2005年仍被工商所留用,一直到2005年结束。因为当时没有劳动保护意识,导致现在没有退休金领取。想请问下领导,我是否有权利申请领取养老金。
部门回复:
网友你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以上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你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政策咨询可拨打052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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