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以前在东河阳光,现在从新买房到鹏欣领域,想把小孩转到,城东小学附小,可以吗?

部门:(10月17日,10月31日)市教育局、海陵区教育局、高港区教育局、高新区科教局 提问人:189****211 时间:2018-10-17

我们家以前在东河阳光,现在从新买房到鹏欣领域,想把小孩转到,城东小学附小,可以吗?
部门回复: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对符合当年招生政策,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提出申请的时间原则上在春学期末和秋学期开学前。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新学期开学前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及时办理。 根据以上规定,请家长携带房产证和户口本于春学期结束前或秋学期开学前跟城东小学经东校区联系。如果符合当年新生入学条件且城东小学经东校区有学额空余(小学一般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一般不超过50人/班),学校应该同意转学;如果学校空余学额不足以容纳符合条件需要转学的学生,则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优先考虑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高层次人才引进、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等对象的子女转学,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转学名单。其余不能容纳的学生,8月28日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周边生源有空额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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