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地区为何不纳入禁放范围?

部门:(7月30日,8月13日)市公安局、公安海陵分局、高港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 提问人:明天的明天 时间:2018-07-30

广阔城西地区(江州路~长江大道)为何不能纳入禁放范围?这里不是市区?城西和这里的人是二等区别对待?
部门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7月5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设定为新通扬运河以南、周山河以北、南官河以东、兴泰公路(经永定快速路、东风快速路至周山河)以西区域;高港区设定为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区域;姜堰区设定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区域。 为确保禁放区划定的可行性,在划定过程中先后组织开展了民意调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开展了评估;组织召开了多场次的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举办了听证会、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专家审查会等,并多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征求意见。 《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除禁放区域外,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禁止燃放,城区街道内的居民小区也属于禁放地点。同时《条例》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应当依法合理逐步扩大。《条例》实施后,我们将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扩大禁放区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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