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城管可以给违停拍照贴条,请问,如果人在车里,车也没熄火,城管工作人员没有提醒,直接拍照,这...

部门:(6月25日,7月9日)市城管局、城管海陵分局、高港区城管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提问人:151****951 时间:2018-06-25

你好,现在城管可以给违停拍照贴条,请问,如果人在车里,车也没熄火,城管工作人员没有提醒,直接拍照,这样执法对吗?
部门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根据您的提问,我局答复如下:2016年8月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十八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十八)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对市区人行道违停机动车进行执法贴单,如果您对执法贴单有疑议可以到城管海陵分局(税务桥西街49号)服务大厅查看执法照片和执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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