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直强调同工同酬吗?如果单位没有同工同酬咋办?

部门:89.(12月27日)市劳动监察支队、海陵区劳动监察大队、高港区劳动监察大队 提问人:151****951 时间:2017-12-27

不是一直强调同工同酬吗?如果单位没有同工同酬咋办?
部门回复:
网友你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可向单位所属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热线052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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