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伦镇卫星村的,2003年镇政府和我们村民签订了租用土地23年的合同,后来又听说村里把将近500亩的口粮田...

部门:68.(10月27日)姜堰区 提问人:说变就变 时间:2017-10-27

我是大伦镇卫星村的,2003年镇政府和我们村民签订了租用土地23年的合同,后来又听说村里把将近500亩的口粮田都卖了,村民一开始不知道,问村干部,他说情况他都知道,但是当时也没有办法。请问区长,我们的租用合同还有没有用了?白纸黑字上写的是2027年合同到期,到时候我们还能拿回自己的土地吗?
部门回复:
我镇工业集中区2004年设立后,为促成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加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保证农民每年都有高于农业种植收入的稳定收益,借鉴周边地区的做法,以集中区所在地的卫星村村委会为单位,从部分村民手中流转出土地用于园区建设。针对此类历史原因形成的用地,我镇从2004年起,采用政府保底的方式,建立科学的租金年度增长机制,每年按时足额发放至涉及村民,保证了村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今后,我镇在引进项目落户、新增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土地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地方经济的发展不受影响,涉及民众的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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