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高港,我还是挺有自豪感和归属感的。但是看到这样的事情,心里还是很受伤。老百姓创业本来就不容易,...

部门:56.(9月15日)高港区 提问人:最佳寂寞奖 时间:2017-09-15

其实在高港,我还是挺有自豪感和归属感的。但是看到这样的事情,心里还是很受伤。老百姓创业本来就不容易,教育局还故意刁难,归根结底,就是与民争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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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高港教育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只好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在明发集团泰州公司与区教育局于2015年5月签署联合办学协议的基础上,2017年该公司又与某教育管理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拟举办盈利性幼儿园,形成了使用权的争议,并与《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相违背。 某教育管理公司申请办园问题,该公司于8月3日和24日两次向区教育局提出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申请,由于手续不完备,不符合申办条件,故区教育局不予受理。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申办条件和流程将以省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为准。 高港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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