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部门:29.(6月26日)市国土局、国土海陵分局、高港国土分局、高新区国土分局 提问人:西部力亚狼 时间:2017-06-21

农村房屋违法违建(举报信) 被举报人姓名:严康 被举报人地址:泰兴市元竹镇成庄村一队 被举报人事项: 一、农村违法占用耕地,破坏国家保护制度 二、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准建手续 三、农村房屋违建,圈围庭院超出规定面积 四、《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五、《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规定 六、宣扬恶化政府形象 尊敬的各部门领导: 我是XXXX的村民现向您举报泰兴市元竹镇成庄村一队的一处违章建筑! 我们从媒体及律师处知道《土地管理法》及《城乡规划法》的现行条例对此作为 一个普通市民我们十分高兴和坚决拥护支持。 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违章建筑,违反了《规划法》、《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 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各城市都有依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相应法规。 (1)如果在城市建成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投诉,要求强制拆除。 (2)如果在农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并要求强制拆除。种植绿篱、树木;一般不得修建围墙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 设的围墙应通透、低矮、美观。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 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本人自2017.6.1日起便拨打我市泰兴12345热线,对此事进行如实举报,一直得到的结果,市里提交下级单位村镇处理,自6.1日起至今日6.20,下属村镇至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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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我局已转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农产品园区分局调查处理,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咨询:8073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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