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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市市场监管局
部门:21.(5月24日)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提问人:159****507
时间:2017-06-02
去年有经营业主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处罚过的当事人还是否可以继续经营早点生意?盼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答复。谢谢!
部门回复: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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