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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海陵分局上线:车主停车勿任性,如有违停城管将依法查处

来源: 编辑:赵倩倩 2016-09-29 11:47:41 查看数:0

8月22日,城管海陵分局局长孙宝社、城管海陵分局副局长房爱祥、城管海陵分局主任科员钱中华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违章搭建、人行道违章停车查处等热点问题与老百姓进行了线上交流。

据了解,从本月18号开始,城管海陵分局开始在市区11条道路上,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进行查处,并罚款50元。一些市民打电话反映,他们对规定中的人行道界定不是太清楚,同时,一些车主担心加大处罚力度以后,会导致停车难。城管海陵分局局长孙宝社的答复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城管海陵分局局长孙宝社表示,人行道的范围究竟是指哪块,我们已经提请相关的法制部门来进行界定,第二,近期呢,交警部门会对人行道进行全面的普查,哪些地方允许停车,具备停车条件的话就进行划线,等工作到位以后呢,哪些地方能停、哪些地方不能停(就一目了然)。

对于人行道违章停车查处的问题网友“口袋书”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是有车一族,但是我也非常建议城管贴条,因为违章停车实在太让人嫌了!我家住税东街,小区的门经常被违章车辆堵起来,我现在打110都顺手了!希望城管能够与交警加强协作,重拳治理违章停车。

城管海陵分局回复:很感谢您对我们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从2016年6月,我局开展了“城区道路交通治堵保畅综合整治”行动,目前我局主要是针对人行道的违停进行查处,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加大巡查管理,对于人行道上的违停,我们将依法查处,对于人行道以外的违停,我局也将与交警部门联系,由交警部门处理。

网友“传承”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城管贴条治理交通我们老百姓举双手同意啊,但是希望不要变味!为了完成贴条任务不择手段,希望以警告为主,罚款为辅。

城管海陵分局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城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对于城管部门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理,我局前期也在各主流媒体进行宣传,从7月初开始,我局对于此类违章行为主要是以友情提醒为主,通过近一个月的宣传后,我局于8月中旬进行依法查处。

相关链接: 新增免费泊位一千多 如果违停一次罚五十

“城管部门前期调研显示,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是造成七个重点区域停车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荣贵介绍,城管部门将加大市区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力度,对主城区的商贸区、医院、学校周边道路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人行道机动车违停、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保证人行道畅通。

此次整治涉及的七个重点区域为:主城区坡子街商圈、实验小学周边、人民医院南院周边、人民医院北院周边、海陵学校周边、实验学校周边、二附中周边,还涉及东进路等11条道路。

孙荣贵说,上述区域的人行道将按照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要求,梳理现有停车泊位,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有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统一施划标准停车位。“预计11条道路人行道将新增免费停车泊位1000多个。”

关于人行道违章停车查处你应该知道的事!

1、什么时候开始贴单?

8月中旬正式实施。目前,城管部门先对上述区域占用人行道违停的进行温馨提示,对市民进行提醒,引导市民有序停车。

2、在人行道上停车哪种情况算违停?

没有停进停车泊位的、占用盲道的,都是违停。目前人行道停车泊位都是免费停放的。

3、怎么罚,罚多少?是否记分?

受到查处的车辆会被贴上罚单,罚款50元。不计分。

4、贴了罚单后怎么处理?

被贴罚单后,七天内可以到市城管局海陵分局进行处理;七天后,市民直接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因为城管已将相关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警察支队,委托交警处理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海陵分局地址:税务桥西街49号。

5、交警和城管会不会贴两次罚单?

不会。车行道的违停查处是交警,人行道违停查处为城管,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会贴两次罚单,即使有一半停在人行道、一半停在车行道的情况发生,如果交警部门已经贴罚单,城管部门将不会再贴。反之亦然,城管贴了交警就不会再贴。

6、我的车该停到哪儿去呢?

您可以将车停到附近停车场或者道路、人行道有临时停车泊位的地方,如果是短途出行建议改变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出行,选择公交或者公共自行车出行。

7、城管部门是否有权贴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泰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机动车道以外的地方停放、临时停车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 并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 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

依据规定,城管部门有权管理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的行为。但在过去,我市城管部门对该违停行为一直以劝导教育为主。此次专项整治中,我市借鉴外地经验,城管部门将对人行道机动车违停给予贴罚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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