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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上线:预付费卡将有限额 一次性充值不超五千

来源: 编辑:赵倩倩 2016-07-26 16:10:10 查看数:0

7月6日,泰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忠云,泰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丁晓春,行政许可处副处长王琦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市民比较关心的消费保障、预付费卡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线上交流。

在上线中,有网友发帖反映,他原来在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预付费卡,前一段时间美容院通知要关门了,让去登记一下银行卡号然后退钱,但是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其他热点问题:

工商市场监督是随机抽查吗?如何抽查呢?

网友兔宝宝反映:我是经营板材的,上个月有几个人到店里说抽检,买了我9张板子,市场里有别人家也抽了,但也有人没抽,怎么回事啊?

市工商局回复: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是工商部门以及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其目的是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工商部门是按照法律、法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以及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随机抽查辖区内经营者,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销售的商品以及经营性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进行监督检查。这也就是为什么同一个市场有些经营户会被抽到,而另一些经营户没有被抽到。工商部门建立有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监管联动的机制,加强执法协作,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抽查检验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刚拿到房,装潢公司电话不断怎么办?

网友“图说天下”反映:我这个月底拿了房,从上个月开始就不停的接到N多装修公司的电话,奇怪了,他们还都知道我的名字、房子大小,既烦人又觉得害怕,我的个人信息就这样毫无保留的被人暴露了,请问消协的领导,像我这么种情况该怎么办?

市工商局回复: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相应的罚则。如果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漏,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拨打12315,工商部门会依法予以查处。

承诺的旅游迟迟得不到兑现,怎么回事?

市民电话反映:我今年在汽车城订了一辆车,当时承诺赠送旅游,可是在自己后面提车的都已经去旅游了而自己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4s店回复说有旅游会通知这位车主。

市工商局回复:这位听友提的问题是和汽车经销商在购买合同确定的过程当中的一种约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承诺给你的商品的赠品、服务,商家必须如实的履行。这是一种合同关系,而且在他的销售过程当中,他承诺了给你4月份的旅游券让你4月份去旅游,那么他必须如实的去实现。如果他没有按照它的要求去完成它的承诺,那么这个规定就违背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是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工商、消协、市场监督局投诉反映问题。我们下线以后也会联系处理这件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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